東莞機動車報廢流程
機動車注銷登記所需材料
1、《機動車行駛證》(正、副本)、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和號牌;
2、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,提供《營業執照》(事業單位提供《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書》)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、 《委托書》(委托報廢汽車公司代辦報廢業務)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;
3、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的,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(委托他人代理的,代理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);
4、機動車所有人更名的,提交相關的更名文件;
5、機動車所有人已注銷的,提交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《注銷核準通知書》復印件或《企業注銷查詢卡》需加蓋市場 監督管理局公章,個人需提交死亡證明復印件及繼承人公證書;
6、《機動車行駛證》、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、車輛號牌丟失的,由報廢汽車公司代理登報,聲明作廢;
7、交售火燒、肇事車輛的,應提供火燒肇事報告;
8、車輛存在瑕疵問題應當提請車輛管理部門認定,并提供補充說明材料;
9、其他。
機動車注銷登記流程
1、收件:受理、審核車主提交的申請資料;
2、驗收:給車輛辦理入庫登記,打印入庫憑證;
3、拓號、查驗:
(1)非監督解體車輛停放在查驗區,查驗員拓印車架號,PDA查驗合格后,送交車管所核檔;
(2)監督解體車輛先拓印車架號送交車管所核檔, 核檔合格后在車管所民警的監督下解體,并上傳解體后照片;
4、開具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:查驗合格且核檔合格的車輛在商務局網站提交申請,開具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;
5、注銷:打印《機動車注銷證明書》,上傳資料,申請審核,機動車業務審核通過后歸檔;
6、檔案移交:將機動車牌照、《機動車行駛證》和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等車主身份資料移交到車管所歸檔;
7、交付《機動車注銷證明書》和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(第一聯、第五聯、第六聯),報廢機動車材料可免費郵寄 給車主或由車主自??;
8、向車主支付車輛殘值。